网站首页 | 石景山区情 | 我爱石景山 | 聚焦奥运 | 文学艺术 | 在线期刊 | 论坛 | 社 区 版
新闻中心 | 石景山热线 | 直播石景山 | CRD建 设 | 文化创意 | 记者视线 | 博客 | 市民留言
石景山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隆重召开...
..............................................
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剪...
..............................................
09实现新飞跃《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回首08硕果丰《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
石景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剪影——会...
..............................................

 新闻中心CMS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部长信箱   市民留言   新闻热线
 
  首 页 > 文化建设 > 文学艺术 > 基本情况


石景山文联摄影家协会

http://www.sjsnews.cn  2008-4-18 9:03:00
 

                      

                   

                   石景山文联摄影家协会简介     

   

     北京市石景山区摄影协会成立于1966年12月。1995年至1996期间重新进

行了组织整顿,并经区社团办登记注册。目前有会员70余名,2004年成为区

文联团体会员。

   近年来,石景山区的摄影工作出现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其活动一年比

一年多,影响越来越广。在2007年召开的全区工作文化会议上,被区授予“文化

工作优秀单位”的称号。该会曾3次参加了与日本东京都墨田区的书画摄影交流

展;还与山西忻州地区举办了摄影联展;在本区多次举办了摄影作品展览和年度

月赛获奖作品交流动展览。特别是从1996年6月开始,与首钢摄影协会和区文化

馆共同组织举办的“京西摄影月赛”(双月赛),不仅为全区摄影作者提供了展

示、交流的机会,而且吸引了其他区县影友前来参加,为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

活,不断提高摄影艺术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月赛期间所进行的获奖作品介绍、

艺术讲座等活动,不仅丰富了月赛内容,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月赛的活动质量。月

赛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经常性参与,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更成了石景山

区的重要特点。目前,石景山区摄影活动正沿着健康的轨迹发展,其展出活动此

起彼伏,“京西摄影月赛”越办越火,艺术出创作取得可喜成绩,一支年轻化,

热情高。技术精,实力强的摄影队伍正在形成,并逐步带动全区群众性摄影活动

的兴起。

 

  

                石景山文联摄影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全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摄影工作者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石景山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所属协会之一;是我区在摄影

艺术方面的,经区社团办批准并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群众社会团体。本会

在区文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级摄影协会的指导。

第三条 :本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

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

陈出新的”方针,为促进全区摄影艺术不断向前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和精神文明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积极组织摄影工作者进行摄影创作和研究,组织艺术

交流和学习,举办展览,比赛等各种活动,同时为宣传石景山区而积极搞好摄影

通讯报导工作;积极发现和培养人才,不断壮大摄影队伍,不断提高摄影工作者

的艺术水平;对摄影方面的优秀作品、研究成果、及其在摄影工作方面作出突出

贡献者予以表彰和奖励;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

摄影工作者从事正常的创作、研究、交流和学习;加强会员的联系,坚强与市、

全国摄影协会的联系,加强同兄弟摄影组织之间的联系,积极做好发展新会员的

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摄影艺术工作,同意本会章程并在摄影在面

具 有一定水平的专业和业余工作者均可申请入会。

第六条 :申请入会者需认真填写入会登记表,并送交三副代表作品,由一至两

名以上本会正式介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即为本会正式会员。

第七条 :凡5人以上并其中有2名义上本会正式会员的摄影组织,均可自愿申请

入会,作为被的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享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对本会有批评和建议的

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九条 :会员应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关心本会工作,按期交纳交

费,积极完成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从事摄影创作、研究、交流和学

习等活动。

第十条 :凡不遵守本会章程,不履行本会义务,并经教育无效者,本会将权其

退会。凡造成损害本会工作利益者,可视情节轻重,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分别作

出警告、劝退、开除的处理。会员调离本市三个月后即自行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石景山区摄影工作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本

会的执行机构组成人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本会聘请顾问、名誉主席若干人。本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其中常务副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其人选在常务理事会

中产生。本会设常务理事会若干人,其人选在理事中产生。本会设理事会若干

人。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1、主管部门拨款;2、会费;3、自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全部用于召开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会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每季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六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收藏此页】 【我要评论】 【打印】【关闭】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网讯(记者或通讯员XXX)、文章尾部:编辑XXX”的所有作品(包括署名的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石景山宣传网,自2007年11月15日起需经本网授权方可以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授权后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石景山宣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石景山宣传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有授权事宜以及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致电88699839-555联系人:孙女士。


  相关文章







    石景山宣传网 news.bjsjs.gov.cn
    千龙北京 | 石景山信息网 | 石景山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 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 石景山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 石景山旅游局 | 八大处公园 | 石景山游乐园 | 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 |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石景山区知识产权局 | 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 | 新浪网 | 搜狐网 | 网易 | TOM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央视国际 | 新华网 | 中国新闻网 | TurboCMS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交换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CMS稿件报送 | 稿件刊发排行榜 | 广告服务
    3739-网址之家
      版权所有: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京ICP备05068250号 
      制作维护:石景山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络部
      地址 Add:中国·北京市石景山路18号 邮编 P.C.:1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