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文联集邮协会简介
石景山集邮协会是我区集邮爱好者自愿成立的群众社会团体,协会成立于
1985年2月15日,在区文联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各项集邮文化活动。
集邮文化活动是以邮资票品为载体,融思想性、知识性、史料性、艺术性和
娱乐性为一体的集邮文化。集邮爱好者不受年龄、性别、宗教、文化程度、职务
等限制,凡喜爱者承认并遵守会章,通过申请均可成为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
区集邮协会的活动主要分两部分;一是以单位集邮协会为主开展集邮活动,
二是结合市区中心工作和本区实际情况和要求,积极组织展开全区的集邮活动。
集邮协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皆由爱好者兼任。区集邮协会下设几个专业组
(与市集邮协会对口),1、组织、宣传2、邮展3、学术4青少年。各专业组均有
一名副会长、副秘书长负责筹划、组织开展各项集邮文化活动。
区集邮协会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市集邮协会的指导下,在区
文联的指导协调下,经过全体会员的努力,使我区的集邮文化活动取得了一定成
绩,为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奉献。
区集邮协会获全国集邮先进集体二个(北京重型电机厂集邮协会、区青少年
集邮协会),获得全国集邮先进个人二人(蒋鹏凌、王渭),三次获得市集邮协
会先进单位称号,有12个单位获市、区集邮先进集体,有120人次获得市、区集
邮先进个人,为我区集邮活动争得了荣誉,为区争了光。
区集邮协会的活动除完成市集邮协会的统一计划外,坚持了从本区实际情况
出发,结合本区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规范、有序的集邮文化活动,为精神文
明建设服务。如:古城之春、八大处游山会、春节游园会、科技周、环境日、爱
鸟周、迎亚运、迎奥运、祭扫八宝山烈士墓、节日、庆典、六一儿童节、教师节
等重大纪念日都组织集邮活动,充分发挥集邮文化的宣传、教育功能。共举办各
类集邮展览19次,有120人次编组邮集参加集邮展览,观众万余名,基本上做到
一年一次集邮展览。还派员参加市、全国、亚洲、世界邮展的咨询、服务活动。
坚持每周一次集邮活动日,面向全体会员传达、布置、研讨、落实集邮活动
计划,举办集邮讲座、观摩邮品、编制邮集、讨论热门话题、沟通信息、组织参
观交流等。有了这个制度的约定,使集邮这个业余的松散组织松而不散、不脱
节,保障其活动运转正常。
坚持每年举办一次迎春联谊会,为本区各基层集邮协会搭起一座沟通的桥
梁,通过总结、布置工作,介绍经验,表彰好人好事,产生极大得凝聚力,有效
的推动集邮活动健康、持续地开拓发展。
坚持为青少年集邮爱好者服务。在区团委、教委、少工委的关怀指导下,
2000年7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青少年集邮协会成立,这是以学校为单位,教师
为骨干,学生兴趣小组为基础的青少年集邮队伍。现有定点学校五所,会员200
多名。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规范有序地开展集邮活动,开展有关集邮知识征文、
绘画、演讲、知识竞赛、寒暑假系列讲座等,丰富了同学们的第二课堂。在各学
校和同学地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学校、为石景山区争得了荣誉。
石景山文联集邮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石景山区集邮协会是市集邮协会所属区、县集邮组织。市区各基层集
邮协会和广大集邮爱好者联合组成的群众性文化团体,是在市集邮协会和区文联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区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广大会员和集邮爱好者,宣传集
邮文化,开展各种形式的集邮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发展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集邮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指导本区各集邮协会的组织工作和集邮文化活动,培训集邮骨干和青少
年集邮爱好者。
二、组织策划全区性的集邮活动。(邮展、讲座、交流、联谊)
三、开展学术研究,传播集邮文化知识,倡导高尚的邮德。
四、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集层邮协和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提供集邮咨询活动。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集邮文化活动,维
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自
律。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本区各企、事业、机关、学校、社会的集邮协会,承认本会章程,
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可向本单位集邮协会申请,承认会章、
履行会员义务、爱好集邮,并有一定的集邮历史,本人申请,基层邮协同意,报
区邮协审核,市邮协备案,发放会员证,即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
3、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集邮文化活动。
4、享受优先供给会员的集邮品和出版的集邮资料和参加培训。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2、向本会反映情况,接收工作上的指导。
3、遵纪守法,积极宣传社会主义集邮道德,维护本会声誉。
4、按时交纳规定的会费。
三、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触犯刑律和违
反会章,给基层邮协带来影响,经基层集邮协会申报可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团体会员
代表、特邀代表、上届理事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推
迟和提前召开。
第八条 :代表大会的职责: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会费的收入情况报告。
3、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 事,
以及增补理事工作。
4、理事会是代表大会后的执行机构。
a、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讨论批准年度计划,奖、惩事项。
b、讨论、审议财务报告。
c、筹备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d、推举监事会成员,监督本会开展集邮文化活动,合法、规范、有序。
e、根据工作需要推选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报市邮协审批。
f、监督检查财务状况,查处违规、违纪、有损本会信誉的行为。
第四章 财 务
第九条 :本会活动经费主要是依靠上级管理单位拨款、会费收入、社会赞助
等主要用于邮展、讲座、竞赛、交流、宣传、培训等。
第十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票证齐全。财务支出必须经理事会
审议通过,一支笔批准,接受检查。总之不得作假、挪借他用,定期向会员大会
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邮协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