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文联花会协会简介
区花会协会于2004年4月9日正式成立,花会协会的组成: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
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兼),理事10人,共14人。
区花会协会共有9个分会(8个街道和鲁谷社区)近百余支花会队伍,花会协会自
成立以来,在区文联的领导下,在区文委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花会展示、花会比
赛等活动,并完成区文联交给的任务。例如:古玩市场开业、庆 “七一”书画展、
“金顶杯”书画展发奖仪式等重大活动。花会协会还与舞蹈协会配合,举办“平安百
姓杯”广场舞邀请赛。
花会协会的成立,丰富了全区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化品味,
为构建和谐社区,建设首都现代化新城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石景山文联花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丰富和活跃石景山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广泛深入地开展群
众文化活动,石景山区花会协会其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贯彻“双百”
方针,团结石景山区广大花会爱好者,把花会活动推向社区,为石景山区的精神文明建
设做贡献。
第二条 :名称 本协会定名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花会协会”。
第三条 :性质 北京市石景山区花会协会和协会工作者,是自愿在北京市和石景山区
文联直接领导下的群众团体。
第四条 :任务
1、举办石景山区花会展示和大型花会比赛活动
2、开展花会培训、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提高花会队伍水平
3、花会会员要深入社区、深入生活抓好花会的创新和普及工作
4、组织花会会员走出去,学习其他区县花会工作的经验,取长补短
5、发展会员,壮大花会队伍
第二章 制度原则
第五条 :制度
1、 协会和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制定计划,审议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遇
到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事情,可以由理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研究解决。
2、 建立协会文书档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原则
1、会员要热爱和关心协会,增强内部团结,维护协会形象。
2、本协会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同时接受领导和各界人事、企业家、社会经济团
体向协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3、维护法律所赋予会员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会员从事学习、创作、研究与交流活动
的自由,维护本会的集体名誉,在上述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协会有责任采取
保护措施,直至依据法律手段得到合理解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花会协会是石景山区花会爱好者的组织,其常设机构是理事会,隶属区文联
直接领导。
第八条 :花会协会理事会由花会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任期两年,每半年召开一次全
体会员会议,期间理事会不定期召开。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特聘请名誉主席一名。经理事会推选主席一名、副主
席两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名,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会员均有石景山区花会协会签发的证件,出席会员的各种会议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
第十一条 :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花会展示和比赛活动。
第十二条 :协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