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奥运人家评定与标准
奥运人家是指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用家庭自有房屋、设施、设备,为奥运会境外观众、旅游客人提供住宿接待与服务,取得“奥运人家”标志的北京市城区家庭或民俗旅游户。
1.房屋设施要求
1.1 设有专供宾客住宿的房间。
1.2 房屋采光、通风、装修完好。
1.3 安装有空调、电话,并且完好有效。
1.4 具备水冲式座便器,设有洗漱、淋浴设施,上、下水管道通畅。
2.住宿条件要求
2.1 房间装有门锁、窗帘,备有完好的家具,如床、衣柜、桌子、椅子或沙发等。
2.2 提供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必要的家用电器,有饮水器具。
2.3 备有整洁的卧具;床单、被单、枕套应每客换洗一次。
2.4 保持房间清洁,定时清扫。
3.餐厨条件和烹制食品要求
3.1 厨房内灶具、厨具齐备,设有微波炉、排油烟机等设备。
3.2 配有餐桌椅、餐具、饮具并保持洁净,餐饮具消毒应符合GB14934。
3.3 加工烹制食(饮)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
4.环境和卫生要求
4.1 社区交通便捷,环境整洁。
4.2 家庭养有宠物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人人身安全;养犬应符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4.3 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史。
5.家庭礼仪和文化氛围
5.1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能用外语与客人进行日常交流。
5.2 衣着得体,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尊重宾客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
5.3 提供客人使用的游览地图,旅游、安全、奥运宣传品等。
6.安全要求
6.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派出所对住宿客人的信息进行申报和登记.
6.2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法规。
6.3 备有应急照明用品(手电筒、应急灯)和家用小型灭火器。
6.4 熟知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及救助电话号码。
二、评定工作说明
1.组织报名工作
为了便于国外游客观看比赛、参观场馆、景区游览,我区决定在老山街道、鲁谷社区、八宝山街道、八角街道和苹果园街道,开展“奥运人家”的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评定、筛选工作
2.1 为便于在“奥运人家”项目运行期间进行安全监管、旅行社组团和集中管理,我区将根据上述街道、社区的报名家庭数量情况及全市报名情况,再进一步确定我区开展“奥运人家”评定工作的街道或社区。
2.2 区旅游局会同外办、公安、工商、卫生、质监、消防、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及专家,依据评定标准对具备一定接待规模条件的街道或社区的“奥运人家”报名家庭进行审核。
3.组织培训工作
区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分散学习、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的方法,对入选“奥运人家”的家庭进行国际礼仪、卫生常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4.项目运行
4.1 “奥运人家”项目运行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9月31日。
4.2 “奥运人家”的销售运作是由市旅游局指定的两家国际旅行社,按照“统一销售、统一接待、统一行程”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奥运人家”家庭不得私自揽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