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集中展现我区人民齐心协力迎接奥运、筹备奥运、服务奥运的良好风貌,完整地保存好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在我区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理念,石景山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征集奥运会、残奥会有关声像、实物等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是反映我区为迎接奥运、筹备奥运、服务奥运开展的各项工作、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奥运会、残奥会在我区的各项赛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资料和实物均在征集范围之列。具体如下:
(一)国家领导、北京市主要领导以及著名人物来我区参加各类奥运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签名及相关资料;
(二)反映我区城市建设、区容区貌、奥运场馆及周边环境变迁的新旧对比照片及相关资料,如建筑、道路、公共设施等;
(三)反映我区举办的迎奥运大型活动的照片、录像及相关资料,如倒计时活动等;
(四)反映我区群众在迎奥运活动中开展的具有我区特色的民俗风情表演的照片、录音录像及相关资料,如花会、太平鼓表演等;
(五)奥运火炬在我区传递时的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资料;
(六)石景山射击场、石景山射击馆、老山自行车馆、老山小轮车场、老山山地自行车场等5个奥运比赛场馆和首钢篮球中心、石景山体育馆等两个奥运训练场馆举办的“好运北京”赛事、奥运会赛事以及赛前训练的照片、录像等资料;
(七)奥运会志愿者、服务人员、外围保障人员等在服务奥运、保障奥运工作中形成的照片、服装、徽章、旗帜等资料;
(八)其他反映我区人民服务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过程的有历史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资料。
二、征集要求
凡向区档案馆报送的北京奥运会相关的声像资料以及各类实物必须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一)数码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5M以上;胶片照片冲洗一套6寸大小连同底片一同上报,每张照片需附有简要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者等;
(二)音像资料须在有关的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无病毒、无划伤,最好提交原声磁带以及原版录音带、摄像带、光盘,且一件(盘)音像资料记录一事。如转换成其他载体形式,录像资料视频编码规格采用MPEG-2标准,音频编码采用PCM或MPEG-1标准;录音资料音频文件规格采用基于PCM编码的WAV文件格式;多媒体资料需对播放文件的软件环境和硬件环境加以说明;
(三)实物资料要求每件均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实物名称、颁发单位、取得的背景、时间与个人。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8年12月底。
向档案馆捐赠的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欢迎档案资料所有者和知情者与区档案馆联系。
征集热线:68832640、68833002
联系人:杨昆仑、丁原林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石景山区档案馆 |